1月15日,教育部正式下发《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中规定2020年自主招生正式取消,同时启动。那么的招生规模如何?
招生规模
起步阶段,在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内遴选高校开展试点。相关高校可向我部申请并提交相关专业的招生和人才培养一体化方案。我部组织专家综合考虑高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质量、科研项目及平台建设情况、招生和人才培养方案等因素,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研究确定招生高校、专业和规模。2020年起,不再组织开展高校自主招生工作。
高校要与各地教育部门充分沟通协商,统筹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招生定位和培养要求、各地高考综合改革进程以及中学素质教育推进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招生名额,并在各省(区、市)的分省计划中安排。
招生试点高校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